(南早中文网讯) 饱受各界非议的经济适用房供应将逐步减少,直至在全国全部取消。公租房将逐步成为住房保障的主体,但不会涉及已出售的经济适用房。但有评论指出,未来公租房并轨、经适房逐步取消,尴尬的还将是新就业职工"夹心层"。
据内地官媒新华网11月3日报道。在北京早前强调"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后,房地产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已开始考虑将"公租房并轨"作为调整现有住房供应体系的突破口。
"公租房并轨"是指公租房与廉租房并轨运行。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其产权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但出租价格低于市场价。廉租房,同样是只租不售,面对城市特困人口,只收取象征性的房租。
报道表示,住建部相关部门已经开始收集汇总部分试点"公租房并轨运行"城市的有关情况,并考虑在2013年年底召开的全国城乡建设系统工作会议上提出提速并轨的要求。
目前,上海、合肥、石家庄等特大型城市和省会城市已经开始进行"公租房并轨"试点工作。其通过财政发放房租补贴的方式,区别对"城市低保人群""城市中低收入人群",对于"低保"人群提供大比例租金补贴,并根据保障对象收入水平,逐级制定与之对等的租金补贴政策,从而完成对应人群的住房保障。
在加大公租房及其并轨廉租房供应的同时,住建部内部已经开始逐步削减销售型经济适用房供应量,并最终停止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地方政府可据实情,制定调整政策。
但有评论指出,公租房并轨须保障夹心层利益不被漠视。简单取消经适房,至少存在两个障碍。一个是百姓的购房需求问题。经适房之类的低价房一旦全面取消,"夹心层"群体该向何处去?第二则是地方政府的财政问题。如果经济适用房全面退场,由于公租房等保障房不能销售,而租金收益不仅少且回流缓慢,将无疑加大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更是让相关保障房的建设后继无力。
也有报道指出,对于"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三房"大并轨"的思路,也已经在住建部相关职能部门的考虑之中,但尚未与地方政府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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