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早中文网讯)近日,郑州市卫生局出台指标,要求各县(市、区)累计筛查发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任务数不低于辖区常住人口数的22‰。这一摊派精神病人指标的新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郑州近日针对精神病人管理实施新的方案。据《郑州市2012年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第三项「筛查登记」中显示,郑州市金水区则在上级分配的指标基础上,对下辖的各个社区按照人口数进行了分配,任务被层层分解到每个居民小区。
该消息在发布后,在网上迅速发酵,引起不少争议。网友质疑「精神病数量为何也有硬性规定,『被精神病』是否会因此产生?」「摊派精神病人,是否与经费有关?」
针对这些质疑,郑州市卫生局回应称,此举是为了提高社区重性精神病人的发现率和管理治疗率,降低发病肇事肇祸现象发生,2‰只是筛查管理的指导性指标,不是强制性工作任务。
郑州市卫生局一工作人员强调称,郑州市下发的实施方案,也是按照卫计委的要求。 「虽然这种方法不够完美,但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工作的考核和督导」。
但尽管迅速做出了回应,但仍有部分网友存在质疑,认为这样下定数据的要求很容易在下级部门执行时走歪。
新华社记者翻看郑州市卫生局2012年9月10日下发的方案原件。发现方案及其附件皆没有出现「强制」及「扣分」、「处罚」等字眼,但郑州市卫生局确实将需排查总数的8324人分到了各个县和区,比如金水区「应在2012年继续完成的排查数」为1742人,二七区为675人。
据了解,为了确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真正得到贯彻落实,2012年7月6日,国家卫计委下发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考核评估方案》(卫办疾控发〔2012 〕85号)文件。在针对工作效果的考核方案中,设定患者检出率=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患者数/辖区内常住人口总数×100%,而按照2012、2013、2014、2015年患者检出率分别达2.5 ‰、3‰、3.5‰、4‰的要求,每少0.5‰,东、中、西部省份分别扣4分、3分、2分。
「即使真的不强制,上级的要求在下级看来也从来都带着强制的意味。」郑州市金水区一个社区卫生工作人员向记者说:「上面有文件,下边不完成总是不好的」。
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邓海华10日称,原卫生部在2012年7月印发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管理考核评估方案》,要求以省或地市为单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检出率应达到2.5‰。
有相关专家表示,政府部门统计精神病患者数量,有助于推动重视精神病防治工作,但各地情况千差万别,「一刀切」式的摊派并不完全合适,或许可以探索更优化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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