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1日星期五

南华早报: 7成公安一把手异地任职多数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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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成公安一把手异地任职多数经验丰富
Oct 11th 2013, 06:15

(南早中文网讯)据内地媒体《法制日报》报道,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异地交流任职的省级公安厅局长已达22人,占比超过7成;其中8人有着长期从事公安工作的经历。

今日,江西、河北、甘肃3省公布新任省公安厅厅长,其中江西、河北两省为异地交流任职。至此,异地交流任职的22名新任省公安厅厅长。履职地分别是上海市、重庆市、青海省、广东省、贵州省、湖北省、黑龙江省、陕西省。

据报道,这批一把手有在公安部任职背景或公安部「空降」的达8人。

如今年3月底上任的上海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白少康,此前曾任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何挺,2007年「空降」地方,在甘肃、青海两省担任公安厅厅长前,在公安部工作长达20多年,也曾任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学院副院长魏永忠说,近两年来,省级公安部门「一把手」异地交流任职频率明显加快。

魏永忠认为,这将有助焕发公安队伍活力,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在魏永忠看来,省级公安部门「一把手」异地交流任职至少有3方面益处:抑制了地方利益集团,防止领导因长期本地任职而形成「小圈子」,提拔干部时任人唯亲,走裙带关系,预防了腐败。

他同时指出,人事权由中央掌控,有利于党令、政令畅通,防止政策实施出现偏差。领导干部将异地工作经验带到新岗位,有利于工作创新发展。

此外,另一引人关注的是,省级党委常委兼任公安厅局长的情况正在减少。目前,全国只有北京市、浙江省、湖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4地公安厅局长由省级党委常委兼任。

在公安厅局长级别的履任安排中,异地调任的有14人,多数人有着长期从事公安工作的经历。如浙江省委常委、公安厅厅长刘力伟,上任前为湖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履职地分别为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江西省、海南省、内蒙古自治区。

江苏、福建、山东、河南4省公安厅厅长,更是直接由副省级城市的公安局局长升任。如江苏省省长助理、公安厅厅长王立科,此前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山东省省长助理、公安厅厅长徐珠宝,此前任江苏省南京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而山西省省长助理、公安厅厅长刘杰,上任前为山东省济南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辽宁省省长助理、公安厅厅长王大伟和安徽省省长助理、公安厅厅长李建中,上任前则分别为黑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河南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魏永忠说,加快省级公安部门「一把手」异地交流任职进程,与中央选任领导干部加大异地交流的精神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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