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5日星期三

南华早报: 夏俊峰已被火化 与妻儿留影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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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俊峰已被火化 与妻儿留影遭拒
Sep 25th 2013, 10:04

据新华社报导,夏俊峰25日上午被沈阳中院法警依法执行死刑。其妻子张晶在其个人微博上称,今日下午三时许接到法院通知,夏俊峰遗体已被火化。张晶表示,行刑前,夏俊峰曾希望与妻儿最后合影留念,但被拒绝。

沈阳中院今日下午三时许发布夏俊峰故意杀人案在沈阳宣判判词,称最高人民法院经覆核认为,被告人夏俊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判词称,夏俊峰违规经营炸串,在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查处时,不服从管理,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即持刀行凶,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

判词显示,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宣判上述裁定后,夏俊峰在沈阳市看守所会见了其近亲属,并于当日执行了死刑。

沈阳商贩夏俊峰妻子张晶今晨向《南华早报》确认,夏俊峰将于今日被执行死刑,但法院暂未告知具体执行时间。

张晶表示,法院今晨5时许来到家中,安排她去与夏俊峰会见。张晶表示,今晨7时许已与儿子赶往看守所会见夏俊峰最后一面。

「我发誓在也不哭了,让老公安心走好。」张晶在其个人微博上写道。

张晶说,她是昨晚9点钟左右从记者处获知这一消息的。早前,她和夏俊峰任何直系亲属都没有接到有关通知。

夏俊峰代表律师陈有西也在个人微博上公开表示,律师未收到关于最高法院核准夏俊峰死刑的法院通知。陈有西表示,2011年5月其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复核,认为案件尚有未清晰之处,要求最高院发回重审,之后一直等待最高院答复,至今巳2年4个月。

「这是最高法院的核准,多说无益。二年半的努力,终无力回天。祝她(张晶)坚强。」陈有西在微博上写道。

备受关注的沉阳小贩夏俊峰持刀杀死城管人员一案,于2011年5月9日在辽宁高院二审宣判,维持沉阳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夏俊峰死刑的一审判决。

夏俊峰是沈阳一名小贩。 2009年5月,夏和妻子在马路上摆摊被沈阳市城管执法人员查处,接受处罚时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随后用随身携带的切肠刀刺死城管队员两名,并致使一人重伤。

另有知情人士向《南华早报》表示,国内媒体昨晚接到上级禁令,要求对夏俊峰案的有关报导,一律依据法院发布的权威信息刊播,「不评论。不链接,不渲染炒作」。

内地著名作家郑渊洁发起网络联署,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不核准夏俊峰死刑立即执行,以使​​​​该案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并最大程度化解社会矛盾。同时建议适当提高民事赔偿,以使死者家人获得更多经济保障。至上午10时许,已有7万5千条转发。

内地著名刑辩律师杨金柱建议,为夏俊峰儿子建立一个"百元基金",每人限捐100元人民币,看有多少中国人为夏俊峰儿子捐款。

(夏俊峰兒子手繪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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