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早中文网讯)前铁道部长刘志军案关键人物、山西女商人丁书苗昨天在北京受审。她当庭认罪,包括行贿8900多万元人民币,并在铁路招标上非法获利逾二十亿元,又曾贿赂中间人协助刘志军升迁,但未成功。她说:「凡是刘志军安排我做的事,花多少钱我都不吝啬。」盛传她为刘介绍女星,但她矢口否认。
综合报道,案件昨晨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审。载有丁书苗(又名丁羽心)的警车上午八点半抵达法院。由于她患有高血压及心脏病,有救护车随行戒备。庭上的丁书苗头发花白,精神紧张,要服用止痛药,由于不适,庭审一度中断。丁书苗表示,希望法庭考虑其身体情况,对其从轻判处。
58岁的丁书苗被控在2004年至2011年间,通过刘志军获得多个铁路运输项目。为此,丁书苗按照刘志军的授意,为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开脱或减轻罪责、为刘志军职务升迁疏通关系,一共向中间人行贿4900万元,其中500万是为刘志军本人「跑官」。
内地「法制网」称,刘志军为获提拔省委书记,并让一名下属接他的位子,曾指使丁书苗向「有关领导」行贿500万元,但丁书苗找错了中间人,未获成功。丁书苗供述:「我和刘志军认识十年间,刘帮助我挣了很多钱。凡是他安排我做的事情我都尽力去办,花多少钱我都不吝啬。」
起诉书又指控丁书苗为达到树立正面形象,以逃避有关部门查处的目的,向时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的范增玉,行贿四千多万元,为其安排在表彰会上发言、在刊物上刊登慈善事等。但丁书苗在庭上称,部分贿款是范增玉主动索取。
至于非法经营罪,丁书苗被控协助23家公司投得铁道部工程项目,涉及工程费用1850亿元,从中获得中介费20多亿元。公诉机关认为,丁书苗贿赂国家工作人员,情节特别严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志军案发后,有传丁书苗筹拍新版《红楼梦》电视剧,并把女演员介绍给刘志军嫖宿,但昨天的控罪并未提及。据报道,丁书苗较早时向调查人员说:「自己也是女性,不会做出这种事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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