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30日星期一

南华早报: 香港法律容许传销 法公司难追究亮碧思

香港南华早报 -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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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容许传销 法公司难追究亮碧思
Sep 30th 2013, 07:09

法国香薰公司Lampe Berger Paris称,其亚太区独家经销商亮碧思集团利用该品牌之名在亚洲进行传销,但由於香港的法律松懈,以致该公司无法起诉。

该香薰公司已有100年历史。公司称十年来一直向亮碧思集团供货,但去年发现,其亚洲年销售额从上千万欧元降至接近零。

Lampe Berger香港品牌总监约翰.武耶米(John Vullierme)指出,亮碧思自2011年中旬起就几乎未向该公司订货,质疑其如何能向会员提供该公司产品。

他向本报表示,相信亮碧思出售的产品与该公司产品相似,产品名称也大同小异,例如「Lamp Berger France」。

他表示,亮碧思继续在亚洲以Lampe Berger的商标及标志出售产品,公司已在法国起诉亮碧思侵犯知识产权。不过,该公司去年虽已向香港海关要求取缔亮碧思采用该品牌名称出售或推广其他产品的做法,但无法在香港采取同类法律行动。

他认为香港的相关法律非常松懈,公司的法律顾问建议不要提出起诉。他希望能有更简便的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武耶米还表示,亮碧思通过多级市场营销(传销)方式出售该公司产品。许多地方都禁止这种销售方式,包括欧盟丶澳大利亚及中国内地。

但在香港,如果所销售的产品或服务属合法,这种销售方式便不属违例。

他还指出,亮碧思宣称Lampe Berger的产品有神奇效果,能美容及改善健康状况,但该公司从未这样说过,仅称其产品能够除味。

他向本报表示,亮碧思此种营销策略对公司品牌造成负面影响:「亮碧思多年来不实地自称Lampe Berge公司,令公司蒙受严重损失。」

武耶米表示,公司在法国的总部於2011年中旬开始对亮碧思的业务起疑,并於2011年12月30日停止向亮碧思供货。

他表示,亮碧思是公司在亚洲的独家经销商。2011年间,亚洲市场订单大幅下跌,从每年1200万欧元(1.26亿港元)降至接近零。

本报自9月13日以来再三联络亮碧思,询问其对相关指控的意见,但亮碧思的客服经理未有给予回覆。据悉,亮碧思已得悉其颇具争议的营销策略引发了许多指控。

亮碧思如今正寻求法律建议以改革其运作方式,以避免构成更多混淆及误解。

亮碧思早前曾称,多级市场营销手段(传销)在香港是合法的。

据悉,香港海关没有证据对亮碧思采取行动,但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一位海关知情人士表示,海关处理涉及法律纠纷的案件时会额外谨慎。

海关发言人表示,海关将跟进投诉,并适时采取行动。

亮碧思公司网站昨日仍刊有Lampe Berger Paris公司标志,并仍以该法国公司的香薰精油为其主打产品之一。

亮碧思网站称该产品能改善室内空气质量,消除二手烟危害,并有杀虫作用。

亮碧思在铜锣湾的几处销售中心仍可见Lampe Berger公司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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