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最大电子商务公司阿里巴巴计划在香港上市,集资150亿美元,但因其意欲保留合伙人架构,结果在香港这个亚洲最大的资本市场,引发证监会及港交所之间的纷争。之後该公司有意转而赴美上市,但这似乎也并不容易。
熟悉情况的政府及金融业消息人士向本报透露,无论阿里巴巴选择在纽约交易所或较小的纳斯达克上市,都将因其合伙人架构而面对差不多的难题。
专责上市事务的律师表示,与美国不同,香港的上市条例至今仍不容许公司以双重股权的形式上市。在双重股权形式下,马云及其管理团队将较一般股民拥有更多投票权,由此得以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但在香港,这种形式有违现行条例。而马云倾向於保留的合伙人架构,则会令一般股民的权力更受削弱。普通股民有可能失去提名或罢免董事的权力,因而难以左右管理层架构,也无法监察公司管理。
律师指出,双重股权架构在美国颇为普遍,诸如Facebook和谷歌等许多技术公司都以此架构上市,其管理层及创办人便能够保留对公司的控制权。就阿里巴巴来说,若要将公司现时的合伙人架构转型为双重股权架构,将须经过漫长的内部程序,并徵得现有股东同意。而马云希望保留的合伙人架构并不常见於在美上市的大型企业。
普衡律师事务所香港合伙人韦嘉(Steven Winegar)表示,香港监管部门希望在资料公开及上市合适度方面维持绝对的透明度,包括企业管理。而美国证监会并非审慎的监管部门,更关注公司是否已公开所有投资者视为可影响投资决定的资料,包括公司是否达到交易所设定的企业管理水平。
据信,港交所及香港证监会已向阿里巴巴清楚表示,不会给予任何公司豁免,因为本地上市条例不容许偏袒一部分股东。而早前,「支付宝」所有权秘密转移至马云的私人公司一事,致使阿里巴巴与雅虎公开交恶,如今阿里巴巴若要在美上市,也许需要花更大唇舌说服美国监管部门。阿里巴巴副主席蔡崇信最近在一篇文章中指出,香港资本市场的监管必须做出改变,以适应急速变化的世界。
阿里巴巴的合伙人架构建立於2009年,现今有超过二十名合伙人,包括马云丶其他创办人及多名高管。马云和其管理团队合共拥有公司10.4%股份。而合共持股逾60%的日本软银与美国雅虎,则不包括在合伙人架构之内。
阿里巴巴若要赴美上市,马云要面对的难题实际上并不止於公司架构。更重要的问题是如何重建华尔街投资者对他的信心。马云作为阿里巴巴创办人兼主席,在美国名声好坏参半,尤其2011年与雅虎发生纷争之後。雅虎是阿里巴巴早期的投资者兼主要股东,两公司的纷争源自马云秘密将阿里巴巴最有价值的资产转移予第三方。
2011年五月,投资者得悉马云将阿里巴巴旗下原创的知名线上付款系统「支付宝」转移予马云在集团以外拥有的私人公司,消息令华尔街哗然。雅虎甚为不满,部分美国基金经理更曾威胁要在当地起诉马云。後来雅虎与阿里巴巴私下和解。
此事後来被华尔街称为「VIE问题」。「VIE」意指「variable interest entity」(可变利益实体,又称协议控制),这种投资工具容许内地公司规避内地严格繁复的外汇管制,通过境外平台取得外国资本。这个由阿里巴巴引起的「VIE问题」,令美国投资者质疑内地公司的诚信,一度引发市场抛售在美上市内企的股份,如内地第二大门户网站新浪。
韦嘉表示,中国企业仍能够以VIE架构上市,但投资者仍未忘记雅虎因支付宝所有权问题而与阿里巴巴争持多月。
新华社2009年报道称,马云曾表示:「让华尔街的投资者骂我们吧,我们坚持客户第一丶员工第二丶股东第三。」
当本报要求证实马云是否果真说过这样的话时,阿里巴巴发言人回应称,股东很重要,公司对他们也十分尊重,但他们排第三,因为只有当公司对待客户和员工得宜,股东才会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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