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两周,新界北区幼稚园排队领表潮一浪高过一浪,相关新闻充斥本港报章版面;而内地传媒则接连报道计划生育罚款不翼而飞的消息。这两组新闻表面上风马牛不相及,实质上却有惊人的因果关係。
排队领表潮是由「双非」家长涌港引发的,本地家长担心学额不足纷纷加入,有人甚至几天几夜「瞓街」轮候,弄得大家都疲惫不堪。事件在本港引起巨大反响,数百名本地家长上街示威,要求港府确保其子女原区入读幼稚园。
可怜天下父母心,本地家长的强烈反弹并不难理解,因为事件直接影响其儿女的学业和前途。而双非家长也有苦衷,由于无内地户口,双非儿童无权进公立学校,若付不出私立学校的昂贵学费,来港就读就是唯一出路。正如有双非家长慨叹:若非万不得已,有谁愿意让不足三岁的孩子天天远途跋涉,到香港的幼稚园上几小时的堂!
此次「幼稚园排队潮」是当日「内地孕妇迫爆香港医院产房」的续集,真是好戏连场。而这齣连续剧远未落幕,去年特首选战期间,梁振英曾披露,在前任行政长官曾荫权第二任期内,来港产子的非本地孕妇人数高达十七万,其孩子将成为源源不断的跨境学童洪流。可以预料,排队潮很快会出现在新界北的小学、中学门前。
每逢谈及内地孕妇来港产子,某些人就会建议吁请全国人大常委释法,似乎所有过错都出在《基本法》的有关条文上,只要全国人大稍作解释,一切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他们也不动脑筋想一想,《基本法》已实施十多年,为何现在才出现涌港生子潮?
部分双非儿童家长则把乱象归咎于内地的独生子女政策。他们并没全错,这确实是孕妇闯关产子的重要原因之一。但该项政策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推出的,至今已三十多年,为何现在才有内地妇女铤而走险?
以往提起内地的计划生育,就会想起那条杀气腾腾的标语:「一胎戴环、二胎结紥、三胎杀杀杀!」计划生育工作队下乡捉大肚婆堕胎的场面,更令不少人至今心有馀悸。后来当局改变做法,以开除党籍、公职等手段阻止党员、干部「超生」,还把计划生育列为考核官员升迁的指标。对社会人员则採取罚款的办法。相对于过去的不人道,这些做法不啻为一个进步。但令人遗憾的是,时至今日,政策变味了。
超生罚款以前叫「计划外生育费」,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为「社会抚养费」。这种以罚款来惩处计划外生育的做法,不可避免地导致「有钱人可以生,穷人不能生」的不平等现象。不过,如果从取诸社会用诸社会,减轻人口增长对社会的压力角度看,还有一定合理性。可惜的是,大多数罚款根本没有进入国库。
内地官方传媒早前大幅报道计生罚款被挪用的消息。光是标题已够触目惊心:《审计署:四十五县违规拨超生罚款十六亿》、《近三点二亿社会抚养费未上缴国库》、《广州确认上半年徵收社会抚养费达三亿元 去向不明》、《云南五县挪用社会抚养费约达六百二十一万元》。
这些钱跑到哪里去了?官方传媒披露,部分计生罚款进了地方当局的小金库。例如,国家审计署在四十五个县发现未上缴国库的三亿二千万元社会抚养费,多被各地截留、挪用。仅湖南五个县就截留了一千多万元,其中九成以上用于招待费、奖金补助、乡镇政府经费等开支。说白了,就是已被官员挥霍掉。
这些还是公开或半公开的,有些钱更被贪官黑箱作业私吞了。例如,内地官方网站日前揭露云南金平县计划生育办公室两名官员涉嫌贪污超生罚款。这只是冰山一角,随着近期的廉政风暴进一步展开,更多贪污计生罚款的个桉将陆续曝光。
事实上,计生罚款乱象丛生,除了「合法」的社会抚养费外,各地还巧立名目徵收五花八门的款项,例如湖南部分县自行增设违约金、计生投入费、赞助费等收费,直接用于镇政府的开支。更荒唐的是,国家相关法规本来明文规定,每个妇女都有权选择适合自己身体状况的避孕方式,湖南某县竟徵收「上环押金」。
计生罚款成了地方当局重要收入来源,各地互相攀比,标准越订越高。例如,深圳去年统一各区收费标准,超生一胎罚二十万至二十三万元。这对普通市民家庭简直是一座大山。而深圳的孕妇到香港医院分娩,住院费加上「中介费」等开支,一共只需六、七万元。把两者稍作对比,就能明白为何孕妇闯关赴港事件屡禁不止了。更何况超生子女从幼稚园起就要缴交高价学费,而且无权享受几乎所有社会福利。
独生子女政策推行三十多年来,一定程度阻遏了人口的过快增长,但也衍生出人口老化、独生子女教育难等社会问题。不少有识之士呼吁检讨政策,放宽生育限制,这本来对国家和民众都有好处,却始终不获接纳,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现在终于真相大白了,原来某些人在誓死捍卫自己的生财之道!
事实证明,这些官员的所作所为不但违背了计划生育的初衷,也严重损害政府的形象,现在更波及香港,打击港人对一国两制的信心。难怪有人怒指,官场腐败是万恶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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