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早中文网讯) 据内地媒体《中国证券报》援引知情人士表示,三中全会后,国企分类监管等将成为国企改革的重点内容,并有望就国企尤其是大型央企的拆分、监管和股权分配等作出进一步明晰。
报道指出,作为未来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有望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出台,预计国企分类监管、股权激励、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国资、扩大对民资开放等将成为重点改革内容。
据报道,改革内容将涉及境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股权,原不得超其薪酬40%的上限,将考虑放宽。优先股等资本市场工具也有望在国资大幅撤出的领域上,派上用场。在国企重组上市的过程中,民资也将获得更多参与机会。
国企分类监管、拆分
报道援引多位知情人士表示,国企分类监管等将成为重点改革内容,其中国企不同业务的厘清是焦点与难点。
"拆分在技术上不存在任何问题,只是操作中困难重重。国企的改革难度就在于太大了,同一企业包含各种性质的业务,很难拆分。剥离非核心业务的大方向是原则性的,一定会逐步推进。"业内人士表示。
对于可拆分的领域,业内人士建议可以从能源、资源、基础设施等行业做起。
国资证券化
有对推进国资上市,目前仍有不少质疑。知情人士称,国资监管要求,下一步的方向仍是用好资本市场,以上市公司为平台作出资源整合,推进国企整体上市,以便通过市场的监管最终实现对国有资本的监管,及推动完善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
目前,在钢铁、有色、船舶制造、水泥等行业的国企出现严重产能过剩,专家表示,这也是一些国企重组或上市的好时机,并且其中有民资参与的机会。
放宽股权激励上限
事实上,近年来各地方也频频"亮剑"国资改革,出台国资兼并重组整合政策,上海、重庆、北京、深圳、武汉、云南等多地政府在"十二五"规划中提出加快国资证券化的目标,鼓励整体上市。上海近期提出下放权力、推行股权激励、修改考核机制,更是被视为新一轮国资改革的开端。
据报道,国资委十分重视上海国资委提出的改革版本,内部讨论、制定政策时常以其为基础,借鉴其中内容,如股权激励。
国资委2008年出台意见设置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上限,境内上市公司及境外H股公司股权激励收益原则上不得超过授予时薪酬总水平的40%,境外红筹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50%。
业内人士透露,"现在股权激励在国企中使用面还不够广,期权激励的形式还不够多。下一步有望加大对国企股权激励的力度,上限将放宽,有观点提出最高可至薪酬的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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