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早中文网讯)广西贵港警方称,平南县枪击案涉案民警胡某带枪系因正在执行公务,带枪饮酒则是明显违纪行为,胡某已被逮捕,有关6名责任人已被停职调查。
携枪因协助湘警执行公务
《北京青年报》报道,胡某原是平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刑警,据平南当地知情人称,当时胡平陪同两名来自湖南的警员到大鹏镇侦办一起案件。10月28日案发当天下午4点多,胡平及两名湖南警员应邀到镇上的兄弟酒家聚餐。桌上9人共喝了10斤土制米酒,直到晚上近10点才散席离去。胡平及两人开车准备回平南县,小镇居民称那是一辆银灰色桂A牌照的"威志"。
据悉,席上所喝的米酒一般也有三四十度。
严重醉酒 案发前曾放枪
综合知情人信息,身携一把77式警用手枪的胡某当时严重醉酒。
到达事发的螺狮粉店前,胡某满身酒气,对一家照明器材店的老板大喊,后又在一家水果店前晃悠,有目击居民称,听到胡某在街上放了一枪,之后走进米粉店。
胡某在店内脚步不稳,拿枪指吓食客,开枪击中店主蔡世勇及其妻子吴英,蔡世勇夺下他手中的枪支后,他瘫跪在店外的路面上,嘴里还用"白话"嚷着:"再喝,搞死他。"派出所民警随后赶到将其控制。
据警方一名知情人称,胡平醒酒后称压根不记得自己当晚干过什么,"可见他当时醉酒是有多严重。"
未公布姓名任职 相关领导停职
有当地派出所民警透露,胡某市平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副队长,但刑侦大队办公室一名民警强调,"胡平原来是我们这儿的,现在不是。"这名民警称,胡平只是巡警队的普通警察,压根不是副队长。"
10月31日下午,贵港警方通报,中共贵港市委、平南县委分别对平南县公安局局长、政委、分管副局长、刑侦大队大队长、刑侦大队教导员及大鹏派出所副所长等6人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警方仍未在正式的通报中公开胡某的姓名和任职情况。
案情回顾:
10 月28日晚10 时许,一名醉酒携枪民警进入广西贵港市平南县大鹏镇一家螺狮粉店,持枪指吓食客,并开枪击中店主蔡世勇及其妻子吴英,蔡世勇右侧锁骨受伤,怀有五个月身孕的吴英头腹中枪身亡。贵港警方将此案定为恶性刑事案件,并与31日宣布已将胡某批捕,相关责任人停职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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