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早中文网讯)内地传媒界屡遭打压之下,有广州报纸罕见发声表不满。总部在广州的《新快报》今天(10月23日)在头版刊登评论员文章,要求长沙警方释放早前因报道商业事件而被拘捕的报社记者,尊重法律。
《新快报》署名"本报评论员"的文章表示,该报记者陈永洲因连续刊发15篇对中联重科的批评报道,上周五被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拘捕。事件发生后,处于保护记者的考虑,报社始终保持克制,从上周到周一一直沉默,甚至曾"懦弱、可耻、自私地"希望以私下交流的方式解决问题。但基于事态的变化,报社认为必须发声,要求长沙警方放人。
文章表示,报社在仔细核查陈永洲的全部报道后,认为长沙警方的拘捕理由不充分。
"我们认真核查过陈永洲对中联重科的所有的15篇报道中,仅有的谬误在于将'广告费及招待费5.13亿'写成了'广告费5.13亿'。"《新快报》的文章写道。文章称,如警方发现陈的文章中有其他错误,希望能予以公示。报社同时希望警方能以对法律"完整尊重"的态度,处理陈永洲事件。
湖南省长沙警方于昨晚19时25分,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证实陈永洲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已于10月19日被长沙警方刑事拘留。在约一小时后的20时34分,《新快报》官方微博即对长沙警方的消息做出回应,称该报"将采取法律手段,全力维护记者的正当采访权益",并预告会在今天刊登相关报道。
这是两个月内,第二名被警方以刑事罪名拘捕的内地记者。
北京市检察院10月初证实,《新快报》记者刘虎已被批捕。北京市公安局则曾在8月25日发布微博,称刘虎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被刑事拘留。内地网民普遍怀疑刘虎被拘与其实名举报高层官员贪腐有关。
据内地媒体报道,刘虎曾与7月29日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称其任职重庆期间在处理国企改制事宜上涉嫌严重渎职,致数千万元国资被侵占,涉事企业职工举报多年无果。29日下午,国家工商总局称获悉此事,但未作出回应
《新快报》今天的头版评论文章配以特大字号的标题"请放人",其截图在内地互联网上被广为转发,并获网民一边倒的支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内地著名的公共知识分子于建嵘评论称,"警察是维护法制的,不是为某特定公司和人群看家护院的。长沙警方应在批评者和被批评者之间保持足够的法治理性。善待媒体的批评,是现代信息社会的基本要求。 "但也有网民对《新快报》如此公然质问警方表示担心,称"不知报纸以后还会不会存在"。
内地媒体长期受到官方新闻管制的约束,报道空间一直不大。近年来,商业力量对新闻媒体的干涉也日渐增多,业内人士普遍表示无奈与不满。《新快报》在其评论文章中表示,"我们一直以为,只要负责任地去做报道,就不会有问题;万一出现问题,我们登报更正,致歉;实在严重,对薄公堂,输了官司,该怎么赔就怎么赔,该关门就关门那也是活该。但事实证明,我们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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